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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最高4.4個月獎金 沈榮津:按照制度來

2019/4/11 10:39(4/11 10: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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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1日電)經濟部旗下4家國營事業年度獎金出爐,最高可領4.4個月,外界質疑未反映勞安表現,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表示,國營會有組成專家小組依機制考核,都按照制度來。

台電、中油、台水、台糖等4家國營事業去年度綜合表現考核皆有80分以上,列為甲等,加上依盈餘計算的績效獎金,最高可領4.4個月獎金;不過,外界質疑,中油發生多起工安事件,或是台糖量販事業虧損,都沒有反映在此獎金上。

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列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會前受訪表示,國營事業考成與績效考核都有一套機制,也邀集專家做考核,原則上尊重國營會的機制,最後仍要報請行政院核定。

對於外界質疑獎金未受影響是選舉考量,沈榮津說,「動不動就說選舉」會傷害到國營事業,同仁都是兢兢業業、不希望出事,還是要尊重機制,但對於社會關心的部分,也會檢討目前評分方式。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及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質詢時也關心國營事業獎金考核機制,徐永明質疑,經濟部長自己是國營會主委,各國營事業董事長也都是委員,這樣的組成是否有問題;且近3年委外書面審查結果,4家國營事業分數都相同,也引人疑竇。

沈榮津回應,會針對委員質疑部分,請國營會提出報告說明。(編輯:蘇志宗)1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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