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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豆花食安評估何時做 食藥署:不會主動評估

2019/5/15 13:20(5/15 14: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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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5日電)蝶豆花爆食安疑慮,食藥署何時進行食安評估引發關注。食藥署今天表示,依規定須由業者提出安全性評估資料,食藥署才會啟動評估,難不成「路邊野草也要我們評估?」

花瓣呈現藍紫色的蝶豆花是近年飲品界新寵,近日卻傳出有食安疑慮。台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為避免食品業者及消費者混淆,已主動函請衛福部食藥署對蝶豆花進行食品安全性評估及使用限量說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今天受訪時表示,根據現行規定,凡是過去在台灣沒有食用歷史或是經由非傳統方式培育的傳統性食品原料,想用來作為食品之前,都必須由業者主動申請,並且附上安全性評估資料,食藥署才會啟動「非傳統性食品評估」。

潘志寬說,以蝶豆花為例,多年前就曾有業者提出申請,希望作為天然色素以及食品原料使用,當時考量蝶豆花花瓣並沒有毒性,且許多國家都作為色素使用,拿來泡茶或是替飲品、糕餅調色,此作法行之有年,因此決議開放蝶豆花作為天然色素使用,並於民國104年發布相關函釋,由於業者並未提出蝶豆花食用性的安全性評估,當時並未一併開放作為食品原料。

近日蝶豆花爆發食安疑慮,食藥署是否訂定食品安全性評估及使用限量,引發民眾關注。

潘志寬重申,由於蝶豆花屬於非傳統性食品,必須由業者主動提出安全性評估,食藥署才會受理申請,並不會主動啟動評估,也不會因為地方衛生單位要求就主動評估,「否則今天要我們做蝶豆花,明天做沉香葉,後天會不會要我們做路邊的野花野草?」

潘志寬指出,目前所知農委會有意願提出申請,但截至今天為止都還沒有收到申請通知,他強調,在蝶豆花通過非傳統性食品評估之前,都只能用來泡茶、調製飲品,或是將沖泡出來的茶湯作為天然色素使用,凡是入菜或做成食品,將依法開罰新台幣6萬至2億元。(編輯:卞金峰)1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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