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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執行防疫遭醫療暴力 衛福部將補償最高發千萬【獨家】

2021/9/11 18:06(9/11 18: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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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婕翎台北11日電)國內日前有COVID-19確診者持刀砍傷護理師,震驚全台。衛福部近日修正規定,明訂醫事人員在從事防疫工作時遭受醫療暴力,將依傷亡程度發給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補助。

國內今年5月爆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本土疫情,第一線醫護面臨極大照顧壓力,但各地卻不時傳出民眾或確診者對醫護拳腳相向的醫療暴力事件,5月底甚至有確診個案持刀砍傷護理師,導致韌帶斷裂、氣胸等,令醫護人員身心俱疲。

根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統計,今年1月到9月目前共有14件與疾病因素有關(含身心科)的醫療暴力通報案件,比去年全年累計12件還多。

為了保障防疫期間醫護權益,衛生福利部修正「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明訂在COVID-19疫情期間,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相關防治工作時遭受醫療暴力,傷者最高補助新台幣100萬元,導致身障依嚴重程度補助最高265萬元至1000萬,死亡最高補助1000萬元。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告訴中央社記者,過去醫事人員只有在照顧染疫病人時遭傳染,才會依照嚴重程度給予補償,但考量疫情期間可能有患者因染疫壓力、遭強制約束自由,引起情緒反應,對醫護出現暴力行為,因此將擴大補助範圍。

石崇良說,因此這次醫療暴力的補助辦法僅適用收治COVID-19確診者相關的醫療人員,其餘一般的醫療暴力事件則回歸「醫療法」規定;新規定自9月3日實施,但針對先前案例,將盡可能從新、從優辦理。

然而,醫療暴力事件不只發生在疫情之下,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分享,今年3月一名護理師就被病患抓住衣領並揮拳試圖攻擊,儘管莫大的威脅來得非常快,但被施暴的護理師和同事仍合力控制住這名施暴病患,事件一瞬間從「威脅自身安全行為」跳至「狀況排除」。

但台大醫院企業工會指出,受害者報警後,警方快速地到場了解當晚的事發經過;負責醫院院內安全的駐衛警察隊卻向受暴護理師表示:「你被打死了,我們(駐警隊)也不會幫你報案。」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表示,醫療暴力事件經筆錄後將進入非告訴乃論法律程序,法律進程快慢不是老百姓能左右,導致上述事件至今尚未結束。這名被施暴的護理師期望主管機關從各層面結構下手,不要再有醫事人員受到醫療暴力的身心傷害。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黃致翰也說,站在工會角度,有補償固然好,但醫療暴力的傷害已造成,醫護人員受創的身心難平復,有不少人因此離職,盼主管機關從根源制度著手,減少醫療暴力事件發生。

黃致翰指出,台灣對付醫療暴力傾向以嚴刑峻法處理,但事實上,施暴者會出現脫序行為,就代表已因高漲情緒造成失去理智,不會考慮出手後果,嚴刑峻法雖可保障公平正義,但預防效果有限。

黃致翰建議,國內可多參考國外作法與研究,在醫院內設置專門處理醫療暴力突發事件的團隊。台灣在醫療暴力發生當下,多僅有警衛介入,其實力量非常單薄,國外團隊都會加設心理輔導團隊,以利化解欲施暴者情緒,透過良性溝通解決問題根本。(編輯:陳政偉)1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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