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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賜海聲請釋憲 大法官:竊盜犯等強制工作處分違憲

2021/12/10 16:20(12/10 18: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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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昔有「抗議天王」之稱的柯賜海等人以強制工作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理由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作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刑法等有關強制工作規定違憲,應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刑法第90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都有強制工作的相關規定,柯賜海曾有案件被判強制工作而聲請釋憲,大法官總計共有34件釋憲案,並於10月12日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大法官下午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

大法官10月12日針對與強制工作相關的聲請解釋案於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爭點包括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所規定的強制工作,是否侵害人性尊嚴,或侵害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或違反一罪不二罰原則,及相關裁判程序是否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代表法務部出庭的政務次長蔡碧仲主張,強制工作有其必要性,即使程序面有闕漏,也不影響制度本身的合憲性,並質疑律師是否親自到過泰源技能訓練所,而律師指摘強制工作毫無效果,與法務部的資料是相左的。

矯正署秘書李仁宏提出近10年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再犯情形統計資料,表示全體受刑人未強制工作者再犯率達34.1%,強制工作者的再犯率僅29.7%,顯見強制工作有實質成效。

柯賜海以聲請人身分出庭表示,因偽造文書遭判刑、強制工作,等於一罪兩罰,且強制工作只有摺蓮花、補魚網,與社會脫節,違憲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並表示要送給大法官玉蘭花,希望大法官高風亮節,救台灣、救司法。(編輯:李錫璋)1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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