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EEZ)又稱經濟海域,是領海以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200海里(約370.4 公里)。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其他海洋合法用途。
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有:以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資料(不論為生物或非生物資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以及關於在該區內從事經濟性開發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等其他活動的主權權利。
資料來源: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專屬經濟區
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EEZ)又稱經濟海域,是領海以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200海里(約370.4 公里)。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其他海洋合法用途。
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有:以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資料(不論為生物或非生物資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以及關於在該區內從事經濟性開發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等其他活動的主權權利。
資料來源:聯合國海洋法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