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大鼎活蝦使用非法小蘇打粉 添加於蝦餅等產品中挨罰96萬

2024/3/19 16:46(3/19 17:2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大鼎活蝦餐廳公司發布聲明稿致歉。(圖取自易鼎活蝦網頁top-d.com.tw)
大鼎活蝦餐廳公司發布聲明稿致歉。(圖取自易鼎活蝦網頁top-d.com.tw)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蘇木春台北19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最新乾製水產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台中市大鼎活蝦餐廳公司遭查獲使用未申請許可的原料小蘇打粉挨罰96萬元,及違反HACCP的48萬元,共144萬元。

乾製水產食品種類眾多,為確保水產加工食品的原料及製程環境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2年乾製水產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今天公布結果。

這次共計查核65家、抽查140件產品標示及抽驗90件水產原料或成品。根據食藥署公布的資料,台中市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被查獲2項違規,挨罰共新台幣144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告訴中央社記者,第1項違規是使用未經許可的小蘇打粉,添加於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產品中。

小蘇打粉作用廣泛,可以拿來除臭去污,也能添加到食材裡,產生如變鬆軟、變酥脆等作用。林金富說明,添加於食品中的蘇打粉,應向食藥署申請,取得許可、確認原料安全才能使用,考量業者資本額、產品違規情形等,首次違規裁罰96萬元,如有違規則會翻倍處罰。

大鼎同時還違反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規定,複查仍有部分不符合規定,依食安法裁處48萬元整,連同未經許可添加物部分,業者共被裁罰144萬元。

食藥署呼籲,水產加工食品業者應落實原物料驗收並管理產品製程、廠區環境及個人衛生等項目,以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衛生機關將持續辦理相關衛生稽查,如查有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處辦,以維護消費者食用水產食品的衛生安全。

大鼎活蝦餐廳公司發布聲明稿表示,針對「油炸蝦餅」製造過程使用「小蘇打粉」品項,在過程中未察覺進口商將此品項以非食品級申報,造成外界疑慮深感遺憾,也向消費者表達歉意。

大鼎公司指出,已配合主管機關指示將相關產品回收銷毀,並不再使用小蘇打粉於食品中,同時成立食安管理小組,定期檢驗原物料及商品。另外,關於中央廚房廠區缺失處,將全力配合主管機關實施改善,直至符合HACCP食品安全認證制度及生產製程,落實安全規範及品質。(編輯:管中維)11303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