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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查封汪小菲500萬資產 大S聲明遵守離婚調解內容

2022/11/22 14:55(11/22 15: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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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大S(左)以中國籍前夫汪小菲(右)未履行離婚協議付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汪小菲在台500萬元資產。(中央社檔案照片)
藝人大S(左)以中國籍前夫汪小菲(右)未履行離婚協議付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汪小菲在台500萬元資產。(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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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媒體報導,藝人大S以中國籍前夫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付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汪男在台500萬元資產。大S委任律師聲明表示,雙方同意離婚,以法院調解書為證,大S自始遵守調解內容。

律師賴芳玉代大S聲明部分提及「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汪爸爸及張蘭女士(汪小菲母親)也發自內心尊敬。」

聲明指出,「至於離婚原因,我為了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並保證此生不出惡言,我也說到做到。其餘種種皆由小菲和我雙方同意,並具法律效力的法院調解書為證,我一概遵從。非常抱歉給大眾帶來負能量,願就此停止紛爭。」

本名徐熙媛的大S與商人汪小菲去年11月間透過律師發布聯合聲明,表示感謝所有人對他們的喜愛和支持,兩人已決定和平解除10年的婚姻關係,並辦理了相關手續,未來將以父母、朋友的身分愉快相處。

鏡週刊報導,今年2月已和韓國藝人具俊曄再婚的大S,指控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3月起不再支付她生活相關費用,至今積欠逾500萬元,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由於事證明確,法院已裁准。

由於強制處分涉及相關法令限制,為了防止聲請異議等訴訟救濟期間脫產等,台北地方法院並未證實。

法界人士指出,民事強制執行案件,動產或不動產都可以執行,並非如部分媒體報導會查封汪小菲在台北經營的飯店,具體內容只有徐、汪當事人知悉,汪小菲可聲請異議,也可對裁定結果提出抗告。

當年大S和汪小菲僅見面4次、交往20天就閃婚,2011年舉辦婚禮。不過婚後因文化差異等磨合,導致婚變傳言不斷,2021年11月解除婚姻關係。(編輯:李亨山)1111122

大S透過律師發布聲明,指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她自始遵守調解內容。(圖取自facebook.com/barbie.cool.351)
大S透過律師發布聲明,指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她自始遵守調解內容。(圖取自facebook.com/barbie.cool.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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