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桃園大賣場拐童 法院晚間裁定羈押
2020/5/18 22:59(5/19 10:1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8日電)桃園市一名男童在中壢區一處大賣場遭陌生的陳男帶離,後來在10多公里外的大溪中正公園被發現,警方將陳男逮捕後,今天下午依刑法略誘罪等送辦,桃園地方法院今晚裁定羈押。
桃園地方法院晚間針對陳男進行詢問,法官認為被告涉犯刑法略誘罪及妨害性自主罪嫌疑重大,經被害人指認且有翻拍照片,足以認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昨晚在新竹市逮捕陳男,初步偵訊時,陳男雖坦承犯行,但對為何帶走男童卻避重就輕,僅表示「沒有惡意」,由於陳男夜間不接受偵訊,警方今天上午繼續調查製作筆錄,並在下午將陳男依刑法略誘罪等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考量陳男有再犯之虞,桃檢也向法院聲請羈押。
警方表示,根據報案的賣場人員說法,男童與祖母16日逛大賣場時,因為祖母上洗手間暫時讓男童待在廁所外,沒想到出來後卻發現男童已經不見,原本以為只是走失,後來在賣場內遍尋不著,除了請附近里長透過鄰里廣播協尋,也將訊息發到臉書及LINE群組中請民眾幫忙。
警方在第一時間根據大賣場監視錄影機畫面鎖定41歲陳姓男子,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同時核發拘票,根據調查,陳男平時在北部地區打零工維生,近日則在桃園工作,案發後則逃往新竹藏匿,相關案情有待檢警進一步釐清。(編輯:張雅淨)1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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