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問題油 最高可罰5000萬
2014/9/5 13:07(9/5 13: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5日電)國民黨團書記長費鴻泰今天轉述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說法表示,販售問題油品企業依法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且可能有刑責。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4日查獲業者以回收餿水油等廢油,混雜成食用油販售,初步估算約200噸流入市面,多家知名廠商中招。
邱文達上午應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費鴻泰要求,到立法院報告問題油品處理狀況。
費鴻泰轉述邱文達說法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後,雖授權主管機關建立「食品登錄平台」,但廠商數量太多,從年初到上個月約完成5萬筆資料,預計年底前才能完成全部10萬筆資料,目前出包的油品廠商可能還沒登錄。
費鴻泰轉述,不管是否完成登錄,都可依食管法開罰,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若危害人體健康,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成員、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上午受訪也說,邱文達例行拜會時談及油品問題,她建議應即時強制全面下架問題油品,並嚴查小吃攤、夜市,邱文達認同。10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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