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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是否違憲 大法官解釋29日出爐

2020/5/28 12:40(5/29 16: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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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針對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是否違憲,大法官3月間進行言詞辯論後,29日下午4時將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開放民眾旁聽,網站同步直播。

民國91年釋字第554號解釋,曾對刑法通姦罪做出合憲解釋。不過,包括台灣苗栗地方法院陳姓法官共18名法官及1名林姓男子,認為通姦罪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大法官於3月間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邀聲請人、相關機關、鑑定人及法庭之友出庭表示意見。

聲請釋憲的法官認為,維護婚姻不應動用刑罰,刑罰無法確保夫妻性忠誠,而民事賠償有高度可替代性,希望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

法務部則表示,通姦罪立法目的在於夫妻間忠誠義務、維護婚姻及家庭,雖個人自由越趨開放,但仍須限縮。另外,台灣社會對廢除通姦罪並未形成共識,依據民調顯示,反對廢除通姦罪者超過八成。

此外,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告配偶通姦罪又撤告,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大法官明天也將一併宣告是否違憲。(編輯:方沛清)10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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