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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公告嚴管無人機飛行 騷擾金門情況可望平息

2022/9/20 15:31(9/20 21: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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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公安、民航、氣象單位20日聯合公告,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飛行的民用無人機,將對使用者予以警告。(示意圖/圖取自Pexels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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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0日電)廈門市公安、民航、氣象單位今天聯合公告,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飛行的民用無人機,將對使用者予以警告,情節嚴重者將處人民幣1000元罰款,似乎意味無人機將無法任意騷擾金門。

北京日報報導,這項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無人機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文件,今天由廈門市公安局、中國民用航空廈門安全監督管理局、廈門市氣象局等3個單位聯合公告,作出上述規定,並由廈門市公安局在官網公布。

這項通告除重申中國對民用無人機的「銷購實名登記」等現行作法外,並規定,民用無人機起飛應嚴格執行中國相關法令要求,起前向飛行管制部門申報飛行空域和計劃。審批同意後,在人員密集場所及大型活動現場使用者,還需在起飛前24小時報告起飛位置和飛行範圍。

通告並要求,民用無人機使用者要嚴格按照申報線路和範圍飛行,嚴禁在關係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單位、設施、場所的上空和高崎國際機場劃定的禁飛區域飛行。

通告最後規定,未經飛行管制部門審批擅自飛行民用無人機者,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若起飛前24小時未報告起飛位置和飛行範圍者,由公安機關依據廈門市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將分別對個人或單位處以人民幣1000元(新台幣約4400元)或5000元罰款。

這項通告提到,違規飛行擾亂公共秩序、非法破解無人機安全控制訊息系統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予以處罰;涉及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編輯:周慧盈)1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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