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業職災不斷 文化部、勞動部推重罰及危險作業通報措施
(中央社記者趙靜瑜台北5日電)近期電視台拍攝電視劇期間發生替身人員高處墜落職災事件,文化部與勞動部今天召開「如何提升影視業職場安全衛生研商會議」,文化部將提高補助措施相關罰則。
針對影視職安,文化部長李遠與勞動部長洪申翰從電視台替身高墜落第一時間即多次通話,商議兩部會持續合作,落實影視職安各項規定。今日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長王淑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林毓堂主持,邀集公協會、業界代表、各縣市政府文化局及勞檢單位等共同研商。
李遠表示文化部理解影視產業受限台灣市場規模,整體工作環境相對辛苦,但無論如何,「產業發展都不能以犧牲工作者安全為代價」。李遠很遺憾近期再次發生職安事件,兩部會除加強職業安全管理作為,文化部也將透過影視製作補助評選及處罰機制,要求製作單位及電視台等,「職安是不容妥協的準則」。
李遠強調,文化部不斷透過各類型補助支持影視產業發展,但必須提高懲罰及要求劇組配合勞動主管機關通報與檢查等作為,絕對不是要增加拍攝困擾,而是要提醒所有從業人員,共同維護影視產業更永續的未來,期盼大家遵守及落實。
文化部自2023年起即與勞動部跨部會合作,啟動「影視安全檢查專案模式」,推動影視業職災預防指引、契約指導原則、高風險作業檢核表等,並持續透過各類職業安全課程,全面強化影視從業人員職安觀念。
林毓堂表示後續將強化高風險作業事前通報機制,研修職安法規,要求拍攝單位如有從事臨水、水下、動火、爆破及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前,須辦理危險作業通報,上傳危害辨識與預防措施資料;並修訂「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增列危險拍攝動作的風險辨識、控制措施及現場安全主管確認程序等。
王淑芳表示,文化部將強化補助措施,提高違反職安相關規定處罰機制。王淑芳指出,目前影視局各類影視製作補助要點皆已明定將「職業安全」列入評選項目,至今已有2個案例因嚴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情節,經評審委員會決議不予補助。
王淑芳表示,同時獲補助者事後如有違反相關勞動法令,得視情節輕重,廢止其一部或全部補助金受領資格,且自被廢止補助金資格年度起1年至2年內,不得再申請影視局製作補助金。
王淑芳表示,文化部將提高補助措施的罰則,不僅將不得申請年度調高為「2至3年」內,且不得申請範圍擴大至影視局各類補助,並請職安署將違反職安法裁罰公文提供影視局,納入評選重要參考,希望以此重罰提醒業者,務求「先安全、再拍攝」原則。(編輯:李亨山)1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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