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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禁入公園 10縣市配套罰則仍未定

2016/4/1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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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14日電)營建署敦促地方政府制定自治條例,禁止車輛進入公園,但尚有10縣市未明定相關配套罰則;而路阻障礙多影響身障者使用權益,今年考核將會把無障礙環境列入評分基準。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內地方公園管理單位為避免機車進入公園,在出入口加裝柵欄、車阻等障礙物,卻因此影響身障者使用公園的權益。

不過,除了拆除路阻,還需要有法規明訂車輛禁入公園綠地及相關罰則,否則無法杜絕機車騎進公園綠地。

營建署解釋,因在官網上已設置「都市公園綠地出入口路阻障礙通報列管窗口」,陸續都有民眾提出通報,數量會有增加。

營建署指出,目前僅12縣市的地方政府完成自治條例修訂部分,明定車輛禁入公園及相關配套罰則,仍有10縣市仍在督促其辦理。

營建署也強調,今年度的都市公園綠地主要出入口無障礙環境督導計畫,重點放在考評範圍擴大至路徑、建築設施、標示等項目。

另外,也會以完成自治條例明定車輛禁止進入公園罰則規定的立法進度,及辦理公園出入口路阻障礙清查排除績效當作評分基準;並且現地抽驗2至3處公園,看主要出入口是否為無障礙環境為評分基準。1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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