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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行洗錢防制4大疏失 挨罰180萬元

2017/7/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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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 4日電)金管會表示,台中銀行辦理洗錢防制及金融商品銷售與交易額度審核作業等有4大缺失,核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及1項糾正,為今年來第三家因洗錢防制未確實而挨罰的銀行。

自兆豐銀行因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重罰57億元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對金融機構洗錢防制金檢,今年來因洗錢防制疏失遭罰的業者有彰化銀行,遭罰180萬元,台北富邦銀行因洗錢防制等疏失遭罰100萬元。

金管會今天表示,檢查局105年金檢時發現台中銀行的疏失包含,8筆大額通貨交易未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銷售僅限專業投資人申購的境外結構型商品給非專業客戶、建議70歲以上客戶購買國外有價證券等。

另外,台中銀行在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有疏失,如對業務員的獎金發放未將非財務指標全數納入考核,辦理客戶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額度審核作業,對所徵財務報表不合理處未詳加查證說明。10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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