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會建議再修勞基法 擴增特定責任制
2018/6/6 13:18(6/6 15:4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6日電)台北市美國商會今天發布2018台灣白皮書,建議勞基法應擴增特定責任制,讓專業及管理人員不受工時及加班費限制,且高薪員工也可適用,當工作條件更具彈性,才有發揮創新的空間。
台北市美國商會於2018台灣白皮書建議,當員工的工作職責著重特殊技能或才能,而非投入時間長短;工作內容由其籌備、研發、設計、與他人共同或親自執行;工作成果與他人或個人負責成敗;工作所需的時間、地點及人數由其規劃或調整,就應被視為勞基法第84條之1所涵蓋的員工,也就是應適用責任制,以免被現行法規規範,反而妨礙工作效能。
此外,只要薪資達中位數2倍以上,或是薪資達同一雇主全體員工薪資前15%以上者,也應適用責任制。
台北市美國商會解釋,勞基法新修正版本所提供的工作環境,還是沒辦法符合新一代的專業及管理人士與知識經濟時代雇主的需求,這些員工對於雇主的價值在於工作表現、而非工作時數,他們的工作條件需要有彈性,才能達到雇主期待的創意與創新。
白皮書最後表示,勞基法除了擴增特定責任制,更應進一步修訂,以反映藍領與白領員工的差異性,或至少要區分出薪水在一定等級以上的白領階層,才能鼓勵創新、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產業需求。(編輯:黃國倫)1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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