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丹娜絲颱風受災戶可向金融機構申請舊貸展延
2025/9/2 18:16(9/2 21: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日電)因應丹娜絲颱風對台灣部分地區造成人員傷亡與房屋毀損,金管會今天表示,行政院已公告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與雲林縣全區及高雄市部分地區為災區,災區民眾可附上貸款展延申請書與受災證明文件等,在明年7月5日前向金融機構申請舊貸展延等措施,如災區購屋貸款可展延2年或5年。
因應丹娜絲颱風對台灣部分地區造成人員傷亡及房屋毀損,行政院已在今年7月18日、7月23日、8月12日及8月19日公告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與雲林縣全區及高雄市部分地區為災區,並自今年7月5日生效。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張嘉魁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明,為協助災區受災民眾減輕貸款負擔,災區受災民眾可檢具貸款展延申請書、受災地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等,在明年7月5日前向原貸款的金融機構申請展延,展延期間利息免收。
張嘉魁表示,既有一般貸款部分,如災區購屋貸款可展延2年或5年,以災區房屋為擔保的其他貸款或其他擔保貸款或汽車貸款可展延1年,保險單借款、信用卡與現金卡應繳款項及其他無擔保貸款得展延6個月等,相關規定跟過往一致。
金管會表示,已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轉知所屬會員機構積極對災區受災居民提供金融協助。
金管會也請各金融機構除以自有資金主動協助辦理天然災害相關貸款外,應密切配合各部會對於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相關專案貸款,提供受災企業或災民融資支持。(編輯:翟思嘉)1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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