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年次勞工 107年起可提前請領老年年金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9日電)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長黃錦儀今天說,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從明(107)年起會逐年調高到65歲,所以49年次的勞工朋友,最快在明年滿58歲時,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長黃錦儀說,在106年(含)以前年滿60歲,且勞保年資超過15年的退休勞工就可以提出,或者是依個人意願最多提早5年在55歲請領。
黃錦儀說,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是60歲,第10年起提高1歲,其後每2年再提高1歲,至65歲為上限。
因此,黃錦儀表示,49年次的勞工且勞保年資15年以上,最快在明年滿58歲時,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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