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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品泛濫 海運特定人員110年起不定期尿檢

2020/12/24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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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交通部為防制毒品泛濫,維護公共交通安全,訂定「海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海運業者應於110年1月1日起,對海運特定人員實施不定期尿液檢驗。

交通部指出,「海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109年10月28日已生效,海運相關業者應於民國110年1月1日起實施,並將相關文件送航港局。

根據「海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規定,海運特定人員是指屬交通部管轄,服務於總噸位50以上非動力船舶,及總噸位20以上動力船舶上的所有人員、門式機操作人員、橋式機操作人員;海運業者包括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這項要點也規定,尿液檢驗以嗎啡、安非他命、大麻及古柯鹼為基本項目,並得增加檢驗項目,以隨機方式辦理,抽檢率每年應達25%以上,連續2年的陽性檢出率均低於1%時,抽檢率可降低至10%。(編輯:陳清芳/張芷瑄)1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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