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又隨機傷人 專家:有的案子是單純壞人行為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3日電)苗栗48歲邱姓男子出獄再隨機砍傷3人,讓里長感嘆如不定時炸彈。專家李俊宏醫師直言,當年精神鑑定診斷沒有明顯精神病或情緒症狀,未被減刑或免刑,「有的案子單純是壞人行為」。
苗栗市邱姓男子10年前曾在超商持利剪殺人未遂,服刑出獄後,昨天又持刀攻擊路人,造成2名學童、1名男子受傷送醫。案發附近監視器畫面曝光,眾人驚聲尖叫,情況駭人。當地里長無奈嘆如不定時炸彈,「這種人要如何可教化」。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部立桃園療養院副院長李俊宏醫師今天在臉書(Facebook)寫下對此案看法。
李俊宏指出,判決書中揭露,邱男10年前犯下舊案時,曾進行過司法精神鑑定,於當時案發時並無明顯精神或情緒症狀,否認當下有幻聽幻覺,現實感以及認知功能無明顯障礙,除了安非他命使用外,並沒有被診斷有明顯的精神病或情緒症狀,所以後續並沒有被減刑或免刑。
李俊宏接受媒體電訪時說明,在監所管理上,若個案服刑期間並沒有精神或情緒症狀,自然也不會有所內要轉介精神醫療跟是否要在刑後令入適當處所進行治療的問題,除非在服刑過程中,很不幸地罹患了精神疾病,那監所端就會安排門診評估、藥物治療等介入,並且在出監所後轉銜到精神照護系統來。
「我們要清楚,有的時候有的案子是病人生病造成的,有的案子是病人也是壞人互相影響,有的案子則單純是壞人的行為。」李俊宏說,人性的好,可能有天花板,但是人性的惡,卻可能是沒有地板的。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物質上的濫用,李俊宏強調,人出了監所,若是假釋出監還有司法強制力在,定期觀護素行不良可以令其回監,也可以附帶治療命令,不過,要是刑期已經結束,就是自由人,就現有的機制,就是更生與輔導。
李俊宏表示,就目前的更生機制,在關懷過程中,發覺個案有心理輔導需求,可以轉介諮商輔導;有精神醫療需求,可以轉介精神醫療機構;有成癮問題,可以轉介成癮治療機構;當然也還有就業、住所等協助服務。
他也坦言,「但這些服務,總還是要跟當事人的價值觀跟生活方式拔河。」有些人出獄後,還是回到原先的交友圈、生活方式,一樣暴露在使用毒品的高風險情境,或是回到慣用暴力的環境,像是幫派或不良行業,遇到了類似的風險因子,就會產生類似的風險行為。
李俊宏提到,有些國家在毒品犯介入上,會結合社區矯治的概念,例如獄中可配合藥癮處遇,表現良好,可以報假釋,但假釋期間則需定期接受藥物檢驗、戒癮治療,甚至安排入住戒癮機構,做得前面一點,甚至是緩刑,但需要配合上述措施,或可透過司法強制力的延續,讓其回歸社區在監督下,減少復用毒品的機會。
李俊宏說,但這樣的作為,會牽涉社區端的司法人力與系統的優化,就過去看過歐美國家的例子,所費不貲,這是台灣未來面臨的挑戰之一。(編輯:林恕暉)1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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