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運價最快春節後討論 公路局拚115年上路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6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界關注外送運價準則訂定時程,公路局表示,最快農曆春節後展開討論,力拚今年上路。
因應外送平台興起,交通部曾在113年預告修法,希望訂定外送運價準則,但遭到外界反彈而暫緩;去年再度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根據草案規劃,貨運業者以機車承運外送平台運送業務,其基本運價的計算公式,為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
每單運費包含起程費及續程費,應依所訂定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按運送距離計算;必要時,於運費以外得加計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春節加成費等其他費用。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針對外送員、消費者及合作商家權益建立專法規範。至於攸關消費者須支付多少運費的外送運價準則草案,公路局長林福山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外送運價準則草案預告期至1月16日,後續將循法制程序完成、修正發布,預計最快在過完農曆年後邀集各方展開討論。
林福山解釋,外送專法是針對外送員薪資和權益保障,未來外送員的待遇可能與最低工資相關;而外送運價準則涉及平台向消費者收受運送服務費用,研擬訂定上限,但業者仍可提供免運等優惠。
此外,林福山指出,運價訂定涉及多項參數與成本資料,還牽涉到業界須提供的相關資料,待彙整後,將與外送平台、相關公會先就大方向進行討論,再做細項處理,「一定需要一點時間,因為是第一次,前置作業大家可能要更費心去討論完之後,後面要處理起來才會比較快。」
林福山舉例,包括要依縣市劃分或採類似計程車共同營業區概念分區訂定運價,都是待討論的課題;但外送運價準則將力拚今年完成並上路。(編輯:吳素柔)1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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