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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網路發起連署 反對廢土進農地

2026/1/2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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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0日電)據報導,內政部及農業部擬放寬營建剩餘土石方可用於農地回填。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等環保團體,今天在網路發起連署,反對廢土進農地,強調「農地農用」鐵則。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增列第2-1條,明定禁止營建剩餘土石方等進入農地。然而,環團連署書指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4日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用於「農地改良」回填農地;且行政院15日召集部會,要求農業部放寬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等於施壓主管機關自毀長城。

另外,連署書中提到,據媒體報導,農業部傳「局部同意」篩分廢土進農地。環團批評,這是忽略地方環保、農業局人力嚴重不足,篩分標準難以執行,形同紙上談兵,最終淪為非法棄置的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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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提出4大訴求,包括立即撤銷放寬政策,嚴禁任何廢土進入農地;行政院、內政部、農業部應公開相關會議紀錄,追究先宣布後補程序的行政疏失;正視農地濫倒廢土問題;加速土方全流向管理,優先用於再生建材,絕不能以毀損農地為代價,解決工程廢土問題。

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明定,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編輯:吳素柔)1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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