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離岸風場爭訟6年無罪定讞 李平順:為求事實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2日電)2020年6月雲林漁民因漁網遭離岸風場工作廠絞毀,要求賠償反遭控詐欺。雲林縣漁船協會理事長李平順回憶這段時光,為的只是想求一個「到底事實是怎樣」。
2020年6月間雲林漁民出海捕魚時,漁網陸續被離岸風場的工作船及浮標絞毀,才得知漁場要開發為風場。歷經陳情抗爭後,在經濟部協調下,離岸風電公司終於承諾小額賠償漁民的個別網具損害,但卻在賠償後,轉頭告發漁民詐欺和強制罪。
本案在去年8月一審宣判無罪。檢方上訴台南高等法院後,二審在今天宣判無罪判決定讞。
爭訟約6年過去,李平順告訴中央社記者,可能到了一定年紀的時候,就會想說比任何金錢還要重要的是「到底事實是怎樣」。
他回憶這段過程,反反覆覆要說明同樣的內容,要求證人去重新再講一遍;李平順說,審到最後高院的審判長也不解,「這有需要來到高院嗎?」犯罪事實有或沒有,拿出來的證據都已經很明確了,但檢察官還是堅持要辦。
李平順說,其實漁民的生活就是風裡來雨裡去,上個月他也才剛落海獲救,生活危險的程度像「走在刀刃上面」。勝訴跟敗訴的那種衝擊與他對生命的體悟相比,李平順認為:「講實在的,可能跟陸地上的人們想得不太一樣。」
李平順說自己就是「鄉下人」,他直言,就算身上有什麼罪,對他買賣魚獲也沒有影響。等待最終的判決定讞,「只是一個人的堅持而已。」
然而,並不是所有漁民都像他一樣承受6年的壓力而未放棄。李平順坦言,其實漁村還是有很重的人情壓力,其中有一個漁友,上有輕微中風的長輩、下有剛呱呱落地的小朋友,家人都勸「不要再爭了」,最後這個漁友也難過的對他說抱歉,「不能陪你走下去。」
今天獲得無罪定讞,李平順語氣顯得雲淡風輕,現在沒什麼想法,這幾年也是從事漁業活動,就還是一樣繼續過漁民的生活。(編輯:龍柏安)1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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