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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婦林劉龍子殺死重障兒獲特赦辯護人致謝 法官:國家應有更多支持

2026/2/12 19:28(2/12 20: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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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婦人悶死癱瘓兒子,一審遭判刑2年6個月徒刑,承審法官建請總統賴清德特赦,總統12日批示同意。圖為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去年12月開庭後,婦人坐著輪椅離開。(中央社檔案照片)
8旬婦人悶死癱瘓兒子,一審遭判刑2年6個月徒刑,承審法官建請總統賴清德特赦,總統12日批示同意。圖為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去年12月開庭後,婦人坐著輪椅離開。(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8旬老婦照顧癱兒逾50年,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導致窒息死亡,一審判刑2年6月徒刑,法官並建請總統特赦,理由是這種情況非刑罰可遏止,國家應有更多社會和心理支持。

在得知總統特赦後,老婦辯護人、律師杜俊謙於社群媒體表達深切感謝。他表示,林女士50多年來獨力照顧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孩子,長期與社會隔絕,晚年又因病倒下,在長照體系尚未能即時承接的縫隙中,而有這件令人心碎的家庭悲劇,令人動容。而後經各界提出建議,致請總統考慮赦免林女士入監服刑等。

杜俊謙表示,總統府副秘書長何志偉之前已至林女士住處探視、關懷其處境,也轉達賴總統的深切關心,但當時因考慮司法程序仍在進行,故低調不曾曝光。

杜俊謙說,賴總統在了解個案狀況之後深感不捨,加上法務部權衡法律要件與人道考量後,決定採取「免刑不免罪」的特赦方式,希望在年節前,讓歷經半世紀照顧重擔的老媽媽,得以安心過年,也提醒社會正視高齡長照悲歌背後的制度責任,政府將持續強化長照支持網絡,避免悲劇重演。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林男自幼罹患重度智能障礙及腦性麻痺而癱瘓在床,無法自理生活,仰賴母親林劉姓老婦負責照料生活起居逾50年。老婦於民國112年4月因罹患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心力交瘁,同年5月將裝有新台幣1萬元的紅包袋塞入林男口中,再以口水巾等摀住其口鼻導致窒息死亡。北檢依家暴殺人罪起訴老婦。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老婦犯案後請家人協助報警,並坦承犯行,符合自首情形;再者,犯罪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北院因此依兩種減輕事由,判老婦2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對老婦宣告2年6月徒刑,以應報角度實無必要,她所為殺害兒子的犯罪,當然是侵害他人生命法益的犯罪,但一般願意長期照顧無法自理生活親人的人,本來就是基於對親人的愛與奉獻心,方能堅持下去。

然而,奉獻和付出彷彿必須永無止境,終於導致照顧者身心在年邁及病痛雙重打擊下,再也支持不下去,因而在絕望下,決定對被照顧者痛下殺手,恐怕已不是刑罰有辦法去遏止或處理的情形,而是國家必須要有更多對照顧者的社會和心理支持,來協助照顧者度過自己人生的難關。

合議庭指出,老婦對兒子痛下殺手,源於極其特殊而複雜的動機,縱不執行宣告刑,也難想像她會對他人再犯殺人或傷害等犯罪,考量老婦犯罪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建請總統依赦免法規定對她特赦。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而後老婦撤回上訴,全案於今年1月16日定讞。經一審法官建請總統特赦、律師書面向總統聲請特赦,以及立法委員、議員、社會大眾們提出建議,致請總統考慮赦免老婦入監服刑,賴總統今天依憲法、赦免法規定予以特赦,免除發監執行。(編輯:龍柏安)1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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