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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用藥新制爭議 農業部註銷發布令與衛福部重擬辦法

2026/4/22 18:15(4/22 18: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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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的寵物用藥新制原定7月上路,4月10日防檢署召開會議場外有飼主帶著毛孩抗議,呼籲勿讓不完備的法規輕易上路。(中央社檔案照片)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的寵物用藥新制原定7月上路,4月10日防檢署召開會議場外有飼主帶著毛孩抗議,呼籲勿讓不完備的法規輕易上路。(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原預定7月1日上路,因配套不足引發爭議,農業部日前決定暫緩實施,今天則註銷原發布令,農業部表示,將與衛福部研議新辦法。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發布新聞稿,原規劃於115年7月1日施行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註銷原發布令,農業部與衛生福利部後續將儘速研議新修正的辦法,確保制度更貼近臨床需求與動物醫療實務。

防檢署說,原辦法是為建立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合法供應與管理機制。然而,近期蒐集第一線獸醫師意見,於偏遠地區、夜間急診及特殊用藥情境下,可能面臨藥品取得不易或執行困難等問題,恐影響動物即時救治。

防檢署表示,為兼顧用藥安全與供應可近性,農業部與衛生福利部已共同檢討制度設計,認為有必要進一步強化配套措施及整體制度規劃,決定註銷原發布令,並依調整後政策方向重新研擬相關規範。

防檢署說,制度調整及新制研議過渡期間,仍可依動物保護法第4條第2項規定,於動物用藥不足時,由獸醫師依專業判斷使用經公告的人用藥物類別,相關藥品可由藥商或藥局供應予獸醫師,也就是現行供藥機制將持續運作,確保臨床用藥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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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署說,後續會持續與獸醫界、藥界等相關利害關係人溝通,並納入飼主及野生動物救傷體系等各界意見;未來制度將以保障動物生命權與醫療權為前提,朝簡化行政程序、提升供藥及時性與飼主便利性,並兼顧用藥安全等方向精進制度設計,建立更完善且可行的寵物用藥管理機制。

依據農業部原先的公告,正面表列701項人藥須先經藥商登錄才可供動物用,但登錄進度不到3成,令獸醫界、飼主及動保團體擔心毛小孩醫療斷鏈;雖採取持獸醫購藥證明找藥房配藥再給獸醫用藥方式變通,卻也遭質疑未考慮夜間及緊急需求。(編輯:李亨山)1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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