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聘身障生任校園代表 身障團體:使就業流於形式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9日電)障團今天指出,有科技業者連3年招募身障學生任「校園代表」,以滿足進用名額,卻未讓學生實際累積職場經驗,導致障礙青年淪企業工具人,呼籲勞動部勿讓障青就業流於形式。
台灣障礙青年協會理事長李坤融今天在「假就業的校園代表:別讓定額進用淪形式」記者會指出,最近監察院調查報告,有知名科技企業,連續3年從全國63所大專院校,為滿足障礙者進用名額,招募共517名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裡面進行校園推廣或行政打雜,或由學校資源教室指派任務。
李坤融指出,企業包裝成「提供障礙青年獎學金」美名,大賺企業形象。實質上讓學生做的工作,卻跟一般企業內部、真正能累積職涯經驗的正式工作,有巨大落差,既沒有提供實質職務指導,也沒有績效管理和職場互動,未正視障礙者的就業困境,更沒有想要提升障礙青年專業能力。
目前擔任校園代表的一名同學指出,自己曾詢問企業能否進入企業實習,接觸核心的職場工作,卻遭企業以「擔心在校外發生事情」為由拒絕。他說,聽起來像是在保護,實則為用慈善式包裝剝奪障礙者成長機會,讓障礙者淪為企業「工具人」,無法實際累積經驗與履歷。
台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張恒豪指出,此制度會造成3問題,首先是責任轉嫁,變成由學校負責輔導老師替科技業負擔校園代表的工作訓練、分配與監督;第2是制度扭曲,因工作與獎學金邊界模糊,使相關輔導人員擔心學生畢業即失業,甚至反過來鼓勵學生「多念幾年、多領幾年」。
張恒豪說,最後則是傷害職涯,因企業只給基本工資、聘用沒有特定工作內容,非但無法培養就業能力,反會對學生未來職涯造成傷害。他並呼籲勞動部,應依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原則,正式將「不提供合理調整」視為法律上的歧視行為,訂定明確罰則。
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說,CRPD明確保障身障者平等工作權,勞動部作為主管機關,有責任確保這項權利落實,任何巧立名目的掛名模式,都無法真正幫助障礙夥伴進入職場。(編輯:蘇龍麒)115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