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國際審委籲修法讓人權會獨立 不附屬任何組織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8日電)人權會存續受監察院人事案左右,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指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國際審查委員以韓國透過法律明文規定人權會的獨立性,且未設置在任何國家組織底下為例,建議台灣也應修法讓人權會不附屬任何組織。
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7月31日屆滿,總統府6月11日公布29名監察委員提名名單,總統咨文已送至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在野黨則主張廢除監察院。由於人權會委員依法由監察委員兼任,這讓人權會存續引發關注。
人權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副主委紀惠容與委員王幼玲、王榮璋、田秋堇、葉大華等人昨天邀請CEDAW國際審查委員對話,談論議題著重在國家人權機構定位。
韓國籍的國際審委申蕙秀(Heisoo Shin)指出,韓國透過不斷爭取,最後以法律明文規定人權會的獨立性,且未設置在任何國家組織底下,委員提名則折衷,分別由總統、國會、最高法院院長提名選派,人權會相關意見書及調查報告也會有媒體主動報導,確實對公民社會發揮影響力。
申蕙秀建議,台灣應修改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等,讓人權會不再附屬於任何組織權力下,包括監察院,也建議人權會強化社會宣傳,讓民眾遇到歧視事件時願意尋求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協助;也有國際審委提議,若人權會無法直接提供服務,也可以透過教育、廣播節目等方式進行社會倡議,凸顯人權會的價值,以爭取更多支持的聲音。
紀惠容則說,感謝國際審查委員關心人權會面臨的困境,首屆人權委員任期即將屆滿,面對外界廢除監察院的聲浪,恐連帶影響人權會的存續及運作,嚴重阻礙人權會後續監督各項國際人權公約的落實,人權會委員縱使卸任,也將持續關注人權會未來發展。
紀惠容今天也對記者表示,監察院組織法、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相關規範,都將監察委員與人權會委員綁定,一旦未來監察院人事案受杯葛停擺,人權會行動就會遭牽連無法進行,朝野必須思考如何讓人權會相關職權單獨存在,尤其人權委員依法也不能出缺,如何透過修法脫鉤,有賴各界智慧。(編輯:翟思嘉)1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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