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初審 必要藥品不足半年前應通報2015/10/14 18:24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確保必要藥品存量,初審條文明訂,若藥商供貨困難時,應於6個月前通報主管機關。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