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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盤文宣遭判刑 張雅屏遺憾將上訴

2017/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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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8日電)屏東縣長選舉文宣案遭判刑,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今天在臉書說,判決仍有罪,令人費解也不能接受;對司法立場不公非常遺憾,認為有立場的正義不是正義,將力爭清白上訴到底。

國民黨前屏東縣黨部主委張雅屏於任內,操盤縣長選舉時涉及不倫文宣案,屏東地方法院判處2年10個月徒刑,被告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審結,上訴駁回,維持原審判決。

對於仍遭判刑,張雅屏在臉書作出回應。他說,在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103年地方選舉輔選期間,收到檢舉擬參選縣長的潘孟安與地方民代有緋聞,經多方查證後,才依據人證及書證,交代製作文宣予以質疑,卻因此遭偵辦、收押、起訴乃至判刑,創下憲政首例,此為嚴重的民主倒退,台灣司法竟甘願向當權者輸誠討好,令人難以置信。

張雅屏強調,二審已向法官提出新證據,足以證實本案確實是經合理查證。如今判決仍有罪,令人費解也不能接受。

他說,反觀同類案件,103年南投縣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林明溱受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公開表示涉及緋聞,僅以有地方人士作證確有聽聞,南投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70號刑事判決無罪,後經二審與三審最終以無罪定讞。顯見司法標準藍綠不一,本案判決顯有政治立場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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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屏的委任律師李宜光也說,在過往的選舉誹謗案例中,曾有明顯散布不實謠言,污衊前總統馬英九「全家都有美國護照」,但是法院均認定應受言論自由保障。相對於此,張雅屏在查證過後,對時任立委的屏東縣長候選人潘孟安的緋聞進行質疑,竟然遭到判刑,恐怕難謂符合最高法院先前判決意旨。

張雅屏說,在羈押與一審時感謝黨中央力挺因公遭到政治打壓之同仁。會堅持上訴到底,力抗政治辦案。這不只是捍衛自己的清白,更是捍衛台灣司法依法判案,不受政治力干擾的空間。1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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