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建遊憩設施沒聯外道路遭閒置 監院糾正南庄鄉公所

2022/3/9 13:09(3/9 19: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9日電)監察院今天說,苗栗縣南庄鄉公所在中港溪高灘地打造觀光設施,完工後卻沒設置聯外道路供通行,導致設施長期閒置,監察院通過監委王美玉、王幼玲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南庄鄉公所。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苗栗縣南庄鄉公所為利用中港溪閒置高灘地,設置輕量低維護的設施,打造南庄鄉觀光新亮點,增加參山國家風景區內新興遊憩據點,擴展遊憩活動的多元性。經研提「苗栗縣南庄鄉中港溪高灘地遊憩環境營造計畫」送請苗栗縣政府核轉交通部觀光局補助經費,但興建完成的設施,卻遭長期閒置。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8日通過監委王美玉、王幼玲所提調查報告,認為南庄鄉公所未事先協調解決工程施作聯外便道、適時申請取得河川公地使用許可,及擅自辦理工程變更設計情事,糾正南庄鄉公所。對於苗栗縣政府及交通部觀光局未善盡管考的責任,也要求檢討改進。

王美玉、王幼玲調查發現,南庄鄉公所明知營造計畫工程用地沒有聯外道路,卻未事先協調解決工程施作聯外便道問題,就發包辦理營造計畫工程採購,且未審慎規劃依法適時申請取得河川公地使用許可,導致開工後多次經停工、復工,延誤工程施作期程逾5個月。

監委指出,南庄鄉公所因二期計畫不符合特色加值計畫補助原則,在交通部觀光局不再重複挹注補助經費後,未考量本身財政拮据,無法負擔後續計畫經費,在未經交通部觀光局同意就擅自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再次造成工程延宕,使完工日期超過契約規定日期1年10個月。

監委表示,南庄鄉公所辦理這案營造計畫,沒有在開始執行前妥編所需徵購聯外道路預算及擬訂徵購進度,又因財政拮据無力負擔徵購經費,使設施沒有聯外道路可供通行,而未能開放營運、任由閒置,影響增加觀光產值及帶動遊客成長等計畫目標;又因無自償性營運收入,必須連年編列公務預算繳還回饋款項,增加鄉庫財政負擔。

監委認為,苗栗縣政府及交通部觀光局對於南庄鄉公所提出這項營造計畫經費補助,未依規定確實辦理用地審核,導致南庄鄉公所遲未在工程開工前,取得河川公地使用許可及解決工程聯外道路問題,使工程開工後屢經停工、復工,延誤施作期程。

監委表示,苗栗縣政府及交通部觀光局對於南庄鄉公所辦理本案營造計畫未能落實管考機制,就執行進度大幅落後適時提出督導考核意見;在結案審查時,對於南庄鄉公所擅自變更增減施作項目情事,未能查察處理;且未進行完工後設施維護狀況的查核,即時督促研謀改善,造成設施長期閒置。(編輯:翟思嘉)11103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