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江啟臣罷免案理由與答辯書全文

(中央社網站)中選會7月31日公布立委江啟臣罷免案罷免理由及答辯書,投票將於8月23日舉行,全文如下:
公告事項:
一、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23 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三)投票地點:臺中市第 8 選舉區各投票所。
二、罷免理由書:
提議人之領銜人廖芝晏女士提出之罷免理由書如下:
提出罷免第11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八選區江啟臣一案,茲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之規定,列舉罷免理由如下:
(一)第 11 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八選區江啟臣擔任立法委員一職,自第 11 屆立法委員上任以來,配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強行通過憲法訴訟法、財劃法、選罷法等重大爭議法案,嚴重破壞憲法五權分立制度,更使政府陷入前所未有的憲政僵局,另審議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副院長身份代理會議主席,擔任主席應超然中立,嫻熟並嚴守議事規則,然江啟臣主持議事竟明顯違反諸多議事規則,例如議案表決結束後,竟然還宣告同意在野黨撤案;在野兩黨提出同款項的預算案竟分別表決、沒能併案處理,違反一事不二議最基本原則;更嚴重的是,江副院長主持會議的過程中,遇到議事爭議、法案疏漏瑕疵、或是有委員提出質疑的時候,採取迂迴規避的態度,只想草率衝過,並未維持議事超然中立的態度與格局。明顯不適任立法委員一職。
(二)江啓臣為台中市第八選區(豐原區、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和平區)立法委員,理應優先以選區內建設及服務作為根本以回應支持民意,惟江啟臣自 2024 年 2 月上任第 11 屆立法委員後,多次擅離職守,違背對選民的承諾,僅為謀求爭取台中市市長一職,對於選區台中市山線地區邊緣化問題不聞不問,台中市第八選區人口增加數逐年變低,老齡化指數增加,另外台中捷運規劃並未納入豐原核心,捷運進豐原乃山線地區居民殷殷期盼之建設,江啟臣擔任立委已 12 年有餘,每次選舉皆以爭取捷運作為口號,12 年過去了,未曾付諸實現,實使台中山線居民失望。
(三)綜整本篇,台中山線民眾已看破不適任立委的手腳,誠可知再給三年任期,不僅是虛耗國家資源,拖垮台灣進步,無利於台中山線發展。因此,當國家即將陷入極大風險時,我們集結選區內的合規提議人,而我作為領銜人,將總結以上充分理由,向台灣民主提出一解救方案,那就是確實的罷免不適任立委。希望透過此一罷役,讓民主恢復正軌,進而保衛台灣!
三、答辯書:
被罷免人第 11 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 8 選舉區)江啟臣提出之答辯書如下:
為廖芝晏提出罷免本人第11 屆立法委員職務一案,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4條之規定,提出答辯如下:
蔡英文:「罷免是公民權利,但不能是政治鬥爭的工具。」
「有人想要利用罷免較低的門檻,來拉下在大選中以過半選票當選的立法委員。如果我們不在意,他們可能會得手。」
「沒有正當性,為了政治計算而提出來的罷免案,讓社會更對立,無法團結,更分散了我們的關注力,無法全心全力來面對挑戰。」
賴清德:「一定要出來投下『不同意』,用手中神聖的選票,終止惡質的罷免文化」
(一)罷免是公民權利,但絕不能是選輸翻桌操弄政治的工具罷免,是憲法明文保障的基本權利,是民主憲政制度所賦予人民的參政權之一。我們肯認罷免是民主制度的一環,也始終尊重人民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它讓人民有權對於其所選出的民代有重大失職時,可以收回授權,藉以監督制衡民代的重要究責機制。罷免是公民權利,但絕不能是選輸翻桌,用來操弄政治、鬥爭異己的工具!我必須再次強調,民主制度不能被濫用,公民權利不能被操弄!罷免是選舉的例外,不是恣意的報復;它應該是選舉的安全閥,而不是政治的血滴子。
大罷免當作鬥爭工具 是威權獨裁的開始
這次的大罷免,是針對特定政黨所有區域立法委員的無差別罷免。這不是人民對個別失職行為的民主究責,而是執政黨蓄意發動的政治清算,是用民主的手段破壞民主的精神。這不是展現民意,而是在貫徹黨意,目的在透過罷免重新取得國會多數,重回一黨獨大、一黨專政!
選舉是原則 罷免是例外
民主制度的核心價值,在於人民透過定期且公開的選舉,選出能夠代表其意志的民意代表,委託其監督政府、推動政策、為民發聲。選舉,是制度性的民意檢驗機制,每四年一次,讓人民集體評價代議士的表現。罷免,則是例外的設計,用來對於那些在任內有明顯重大違失、失職或嚴重偏離選民期待的個別民意代表,進行究責與汰換。選舉與罷免的制度設計,是為了保留民主的彈性空間,並兼顧民主憲政運作的穩定與連貫。目前的每一位區域立委在上任前,幾乎都是獲得過半選票的檢驗,是人民基於政見、價值與信任所作出的選擇。他們的任期,是人民賦予的責任與承諾,不該在毫無重大失職的情況下,只因政治立場而被惡意剝奪。
罷免制度的設計本質,是針對個案究責,而非集體清算。一旦這套制度被泛政治化、動員化,形成所謂的「大罷免」,將使少數者可以否定過去多數選民的決定,架空選舉制度的正當性,破壞臺灣憲政體制的穩定根基。
如果「選輸就發動大罷免」成為臺灣政治的基本邏輯,過去辛苦建立的民主制度將蕩然無存!未來的民意代表,動輒因黨派不同、立場有別而遭遇罷免,如何能安心問政?如何推動改革、挑戰體制、為民發聲?如果這次大罷免成功,罷免將成為政治常態,選輸就透過罷免來奪回政權,將會架空民主選舉制度,讓憲政的監督制衡淪為空中樓閣。
找回民主的多元包容 拒絕惡質的罷免文化
政治可以競爭,但不應仇恨。民主需要多元包容,絕不是清算異己。社會不該因罷免而撕裂,人民不該因選舉結果而被分化。這一場所謂的大罷免行動,讓社會更加仇恨對立,讓國家陷入空轉虛耗,大罷免只會讓政治更混亂、社會更對立、人民更疲憊、民主更退步。
為了讓民主可以良性發展、人民可以安居樂業、國家可以長治久安,我們尊重罷免權利,但絕不同意淪為政治工具的大罷免,我們捍衛人民的罷免權,但我們也必須挺身而出,反對任何假罷免之名、行鬥爭之實的政治操作,絕不能讓罷免變成政治報復、遂行獨裁的工具,更不能讓民主憲政機制淪為政黨鬥爭的犧牲品。呼籲國人透過投下不同意罷免,讓社會重返和諧、政治重回正軌,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
(二)人在做、天在看!可以有藍綠,但不能沒是非!
本人自擔任立委以來,每天兢兢業業,一刻不敢怠慢,履行憲法所賦予之職權,為地方爭取的建設,在中央提案修法、監督行政、嚴審預算。我始終相信,人在做、天在看;政治可以有顏色,但不能沒有是非!
民主之可貴在於多元包容、理性討論,但只因政治立場不同、意識型態有別,就惡意無視過去的政績、扭曲他人的言論,甚至發動無差別的大罷免,這不只是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更是製造仇恨對立、邁向獨裁專制的開始。
爭取建設有實績 勿因顏色而抹煞
擔任立委以來,爭取超過 300 億興建國道 4 號豐潭段,已在 112 年 1 月完工通車;爭取 193 億,重啟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興建工程;爭取 168 億,拓寬國道 1 號
后里大雅路段;爭取 10 億,重建東勢埤豐橋;長期推動中橫復建和強化中橫便道安全,改善偏鄉交通;爭取捷運到豐原,也已啟動可行性評估,期能透過完善交通建設,不只便利通勤往來,更帶動城市起飛。此外,爭取 5千 6 百萬修繕雪山坑環線步道、埋伏坪登山步道,打造特色公園;1.5 億改善軟埤仔溪水域,美化葫蘆墩公園周邊環境;完善自行車道系統,並爭取臺鐵增加豐原-臺北的直達、半直達班次,期能帶動在地觀光、活絡在地經濟。我也持續爭取各項教育及文化建設經費,包括爭取3.86 億推動豐東國中、豐田國小的危老校舍重建;1.15億翻新石岡、新社及豐原南嵩圖書館;爭取 8 千萬,修復豐原林務局宿舍群;1.02 億擴建東勢客家文化園區;5.43 億,活化東勢林業文化園區北區,並持續爭取 3.2億經費改善南區,給孩子好的教育環境,把文化傳承下去。爭取 6 億興建的豐原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也即將完工,未來結合亞州大學附設醫院,打造健康產業園區,提供運動場地也顧鄉親健康。另外受到氣候變遷的影響,極端氣候頻繁發生,造成農損嚴重,我也經常前往會勘,幫助農民爭取現金救助並呼籲政府提出因應對策;為解決水井、崑山灌溉用水問題,爭取 5 億推動白冷圳節餘水利用計畫;同時也定期邀請產官學界舉辦農業座談,一起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努力改善農業環境、提升農業競爭力。
襄助院長處理院務 嚴守議事中立
擔任立法院副院長後,除了襄助院長處理院務,也代理主持院會、接見外賓、代表院長出席各項活動,但地方服務工作從未間斷,仍繼續爭取經費、辦理會勘,也協助其他委員召開各項協調會,繼續為民喉舌,爭取建設。身為副院長代理主持院會,必定嚴守議事中立,院長邀集朝野協商讓各黨派不分大小都能充分表達意見,並據以形成共識,若未能達成共識,即依法依規處理每個議案,嚴守程序正義,並落實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
推動國會外交 臺灣走向國際
立法院副院長另一項重要工作為國會外交,除擔任台美國會議員聯誼會榮譽會長,也是中華民國立法院世界臺商之友會會長。就任迄今,已多次率跨黨派委員出訪各國或參與國際會議,如出席亞洲太平洋國會議員聯合會 (APPU)、世界衛生大會(WHA)立法院視導團,共同爭取加入 WHA,臺美關稅談判期間,也與跨黨派委員共同赴美,傳達產業心聲與國人擔憂,在立法院內也已接待超過 500位的重要訪賓,包括各國國會正副議長,美、日、英等國國會議員,以及各國政要與智庫專家。而不論是接待外賓或率團出訪,均邀請各黨派委員共同參與,出席委員也都可以自由發言、各抒己見,呈現各黨各派的不同看法,展現立法院多元包容的民主活力。立法院對內絕對「百家爭鳴」,對外一定「萬眾一心」!
民主是多元包容 不是打掉雜質
我始終相信,民主是因為有雜質、雜音的存在,並且能受到尊重與包容,讓不同立場與意見得以相互交鋒,才能淬鍊出今天臺灣的自由民主。前總統蔡英文與我都同意,「罷免是公民的權利,但不能是政治鬥爭的工具」,賴清德總統曾說:「如果這立委有違法、有犯罪、有為非作歹,當然民意可以根據法律來罷免」。我必須要問,這次被罷免的 31 位立委,每個都有違法、有犯罪、有為非作歹嗎?如果沒有,這次的大罷免就是一場政治惡鬥,就是把罷免當作是政治鬥爭的工具,只為清除政治立場不同的異己,如果我們想重回良善和諧的社會,找回民主的多元包容,可以繼續無所畏懼地大聲說話,這次的大罷免請投下「不同意罷免」,用你的選票終結毫無正當性、用行動為政治鬥爭的惡質罷免劃下句點!
四、罷免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罷免活動之起、止時間:
(一)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13 日至 8 月 22 日。
(二)時間:每日上午 7 時至下午 10 時。
1140731
- 2025/09/14 09:41
- 2025/07/31 17:17
- 2025/07/31 17:13
- 立委江啟臣罷免案理由與答辯書全文2025/07/31 17:09
- 2025/07/31 17:06
- 2025/07/31 16:1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