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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防制駕駛人行駛時吸菸 藍委擬修法提高罰鍰

2025/11/2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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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2日電)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天表示,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中手持、點燃或吸食香菸,影響自己及侵害他人行車安全,也不利公共衛生,而現行法規僅處罰新台幣600元,他已提案修法,將罰鍰提高至2000元,加強嚇阻。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者,處600元罰鍰。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天受訪表示,他認為現行處罰額度偏低,難以有效防制此類分心駕駛行為。為防止駕駛人因抽菸分散注意力、離開方向盤或視線偏離道路,導致車輛偏移、追撞及其他交通事故,應提高罰鍰金額加強嚇阻。

黃健豪指出,開車或騎車抽菸除構成注意力分散外,也增加火源及突發危險的風險。菸灰、火星或燃燒中菸蒂掉落車艙時,駕駛人往往出於本能反應撥除,致瞬間偏移方向盤、誤踩油門或煞車,易釀重大交通事故。因此有必要提高相關罰則,以防止因短暫失控造成之生命與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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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豪表示,此外,駕駛人於道路上吸菸,所產生的煙霧與飛散菸灰會隨氣流飄向後方車輛與行人,可能使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而發生危險。長期而言,此類行為破壞公共道路行車秩序,侵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與通行權益,對整體交通環境及公共衛生均不利。

黃健豪指出,他已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於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時手持香菸、吸食及點燃等規定,罰鍰從現行600元提高至2000元,提高罰鍰標準,建立更安全與友善之用路文化。(編輯:黃瑞弘)11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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