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永靖鄉長涉光電弊案收賄近500萬元 監院彈劾
2026/1/12 20:55(1/12 21:3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2日電)監察院今天說,彰化縣永靖鄉前鄉長詹木根,涉利用辦理光電標租案機會,指示鄉公所前主任秘書林惠君洩漏資訊,以使特定廠商取得標案,獲取不法利益達新台幣497萬800元,嚴重敗壞官箴,因此通過彈劾。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詹木根利用辦理「彰化縣永靖鄉垃圾車停車場及鄉立棒球場停車場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標租案」,及「110年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公有公用不動產土地及屋頂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機會,透過光電開發商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新台幣497萬800元。
監察院說,林惠君雖知標租案應依政府採購法處理,仍依詹木根違法指示辦理;詹木根及林惠君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重大違失,因此監察院6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提案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編輯:林克倫)1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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