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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8日排審選罷法 討論放寬緩刑者參選資格

2026/4/5 12:08(4/5 13: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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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在8日排案審查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圖為立院委員會主席座。(中央社檔案照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在8日排案審查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圖為立院委員會主席座。(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5日電)為因應年底地方選戰,避免有參選人出現因被判緩刑,無法參選的狀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將排審公職人員選罷法,讓被判緩刑者也可參選,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說,因為年底就要選舉,要盡快將選制確定,避免選前有異動,造成任何不公平。

立法院日前審議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選罷法修正草案」等案時,朝野立委爆發多起衝突,台北地檢署在2月共起訴7名國民黨立委、3名民進黨立委,其中國民黨金門縣長參選人陳玉珍與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涉犯傷害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在8日排案審查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其中陳玉珍、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案增訂「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讓被判緩刑者保有參選資格。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則提案增訂「受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不在此限」。

廖先翔表示,因為年底就要選舉,要盡快將選制確定,避免選前有異動,造成選舉上任何不公平。

此外,內政委員會8日也將排審多位藍綠立委提案下修選舉權至18歲的選罷法第14條修正草案,廖先翔說,目的是希望若能順利完成修法,可以讓年輕朋友有更多時間,提早了解政治,有充分時間來決定,如何投下這神聖的一票。(編輯:蘇龍麒、蘇志宗)11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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