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修法說明會 小額採購金額調高至50萬獲認同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日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表示,昨天舉辦「政府採購法修法鄉鎮市公所說明會」交流修法方向與實務採購意見,第一線鄉鎮市公所人員多表達支持修法方向,也認為小額採購金額可提高至新台幣50萬元,後續工程會將逐一檢討各項建議。
工程會去年預告大幅修正政府採購法,刪除須3家廠商投標限制等,但預告期間立法委員多持保留意見,因此今年3月工程會宣布採購法修法暫緩,將持續整合各界意見。
工程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工程會昨天下午在環境部舉辦「政府採購法修法鄉鎮市公所說明會」,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陳金德、副主委陳為祥等人與第一線鄉鎮市公所人員交流修法方向以及傾聽實務採購意見,預計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陳金德致詞指出,採購法修正將有助提升政府採購品質,工程會推動修法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讓廠商與採購機關建立更為平等的夥伴關係,進而帶動經濟成長,但第一線採購人員最常使用採購法,卻往往缺乏表達意見的機會,因此工程會規劃辦理一系列說明會,希望直接了解使用者需求,使修法方向更加符合實務,不致偏離現場需要。
陳為祥則說,他有30年執業律師經驗,但初到工程會服務時,也花了不少時間重新理解採購法的條文架構與制度設計,深刻感受到採購法在實務適用上的複雜性,且工程會也經常接獲檢調機關、法院及採購機關詢問採購法相關規定,顯示現行制度仍有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貼近實務需求的必要。
工程會表示,陳金德在場說明是否有修正採購法的必要、小額採購金額是否應調整、合理的金額區間、是否公開底價、是否以預算金額取代底價,以及是否修正第一次開標應有3家廠商投標的限制等議題;與會人員則針對小額採購門檻金額、公告前訪價不慎即涉及洩密而衍生刑事責任、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採購法的範圍,以及如何提升機關人員擔任採購職務的意願等表達意見。
工程會說,多數與會人員均表達支持各項議題修法方向,並認為小額採購金額可提高至50萬元,後續工程會將逐一檢討各項建議,提出更符合需求的修法版本。
現行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為15萬元以下,地方可自行訂定,地方未定者,比照中央規定辦理。(編輯:楊蘭軒)115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