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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盼議會通過立法 業主自負違建拆除費

2017/12/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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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9日電)繼中和公寓大火燒出違建出租套房問題,三重昨天火警更凸顯違建拆除後仍重建釀災,市長朱立倫今天籲議會速通過「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由業者支付拆除費用。

中和大火後,市府已展開列管違建強制拆除行動,但三重區三張街公寓昨天失火造成2人受傷,經查是頂樓違建拆後重建案,全案已於今年7月認定為新違建,已於9月8日強制拆除,未料屋主卻又逕自搭蓋違建以致釀禍。

朱立倫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時,工務局強調為嚴懲不法屋主,除將依法再次拆除違建外,也會將屋主移送法辦,不容屋主罔顧法令危及人命。

朱立倫會後受訪表示,這些重大的違建拆除費用由公務預算、公帑來支付,是對市民很不公平的,所以希望議會能夠儘快通過「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由違建業主來支付費用才符合公平正義。

由於市府已將「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送至新北市議會審議,迄未審議通過,朱立倫對此表示,「我想也很多議員都很支持,我希望議會儘快的把這個自治條例能夠通過。」1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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