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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設太陽光電收益比定存高 高市補助延長11/5

2021/10/23 10:15(10/23 12: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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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3日電)高雄市開辦光電補助申請將延長到11月5日。依市府估算,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8到10%,比定存還高,且保證收購20年,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鼓勵民眾踴躍申請。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表示,為鼓勵民間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持續開辦太陽光電補助,今年度總補助經費計新台幣1500萬元,補助金額每峰瓩(kW)從6000到1萬元不等;補助經費還有餘額,公告補助延長期限至11月5日為止,鼓勵市民踴躍提出申請。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透過案例說明,以高雄實際設置9峰瓩(kWp)太陽光電系統,整體設備系統與構造裝置費用約63萬元,工務局補助5.4萬元,回收年限約9~10年;以今年躉售費率每度收費約5.9658元(高效能)計算,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8~10%,比定存還高,且保證收購20年,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性。

工務局長蘇志勳表示,為有效鼓勵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於高雄市照護機構建築物能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並考量建築物所有權人多與機構使用人(經營者)不同,特別放寬申請對象標準,建築物所有權人雖非機構者也可申請補助。

另外,為鼓勵危老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建築物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對象,每峰瓩補助8000元。

建建管處表示,市民有意願申請補助,可透過建管處二課太陽光電窗口聯繫(3368333轉2134)。相關標章事項等內容,透過建管處https://solar.kcg.gov.tw/1「高雄之光宜居之城」網頁查詢。(編輯:孫承武)1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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