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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推動水井納管 2月起輔導取得水權登記

2022/1/6 11:00(1/6 12: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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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6日電)高市府推動水井管理政策,至去年底共受理逾2萬3000件,以路竹、大寮、大樹區居多;相關案件完成申報複查後,市府預計今年2月起,開始現地履勘等作業,以協助取得合法水權登記。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依規定,民國99年8月4日以前鑿設的水井為既有水井,以後鑿設的水井則為新增水井。市府自106年起協助既有水井納管申報,以取得合法水權;至於地下水管制區內若發現新增水井,將即查即封。

水利局統計,市府受理水井納管申報至去年12月31日止,已受理逾2萬3000件,申報數量最多依序為路竹區2797件、大寮區2758件及大樹區2263件。

水利局表示,去年完成申報後,已開始進行複查,預計今年2月起,開始進行現地履勘及整備相關文件等作業,完成後,即可核發水權狀,一般工業用井3年、農業用井5年,年限期滿再續申請。

水利局指出,會優先輔導工業用水等用水量較大水井取得地下水權,屆時水利局會主動通知申請人安排現地履勘時間及協助整備文件,讓申請人審閱後簽名核章。

現地履勘時,申請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土地證明文件及可佐證為99年8月4日前既有水井的證明文件,如台電電力相關證明、完工照片、航照圖、里長證明、買賣、租賃文件等其中任何一種。

水利局強調,所需提供文件是經濟部水利署規定的必要文件,絕不會移作他用,申請人可安心提供;若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另申請人也須於預定履勘日期前,清除水井周圍草叢以利現勘作業。(編輯:陳仁華)1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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