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案遭監院指欠警覺 中市府:檢討精進
2025/11/19 17:26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9日電)對於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被監察院認為台中市府欠缺警覺性,中市府都發局今天表示,將秉持負責任態度,通盤檢討並持續精進相關管理機制,防杜類似案件再發生。
台中新光三越於2月13日發生氣爆案,造成5人死亡及38人受傷。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昨天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王麗珍、張菊芳所提調查報告。
監察院表示,新光三越中港店今年2月因室內裝修施工不慎引發氣爆,針對業者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台中市政府竟毫無察覺,明顯欠缺主管業務警覺性及專業敏感度,因此要求台中市政府檢討改進。
台中市都市發展局透過新聞稿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屬天然氣管線異動,施工不慎造成的公安意外,而天然氣管線異動與室內裝修屬不同行為及行政法規體系,由不同主管機關管理;天然氣管線設置、變更、承裝、維護與拆表,屬於「天然氣事業法」管理範圍,僅須向天然氣事業及其主管機關申請,與場所是否有室內裝修行為並無必然因果關係。
都發局表示,業者未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導致主管機關無從掌握其施工內容。業者依法申請室內裝修為不可迴避的責任外,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凡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施工前均須經消防主管機關審核;都發局室內裝修圖說審查合格後,於核發許可前均會提示相關規定並同步函知消防局,進行後續消防安全管理。
都發局強調,公共安全無捷徑,涉及室內裝修施工行為須依法申請、依法管理,都發局將持續檢討、精進制度,並與相關機關保持密切合作,構築更完整公共安全防護網,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編輯:陳仁華)1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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