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殯葬新制擬收金爐費 焚燒庫錢採累進計價
2026/1/15 14:07(1/15 18: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5日電)基隆市政府公告「基隆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增訂環保金爐使用費,不分亡者戶籍,家屬焚燒庫錢、紙紮屋及其他紙製品都將收費,庫錢按焚燒數量採累進費率計算。
市府民政處長呂謦煒今天表示,市府已公告修正草案,將蒐集各界意見供研議後提送市府法規小組審查,接續提報市務會議討論通過後,依「規費法」規定送基隆市議會備查後公告實施。
依據公告內容,除修正法規名稱為「基隆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及收費辦法」外,並增訂「紙錢專用環保金爐使用費」,收費標準以不高於鄰近縣市為原則,焚燒庫錢每包限重1公斤,30 包以下收費新台幣1000元,31包至60包收費3000元,61包至90包收費6000元,91包至120包收費9000元,121包以上每包收費200元。
紙紮屋則區分為精緻型每件收費200元,竹架型每件收費400元,配合爐口尺寸,焚燒物品限制高度120公分、寬度160公分、深度180公分,至於焚燒其他紙製品,例如紙蓮花、紙元寶等,每件收費200元。
根據公告說明,市府斥資1360萬元於民國113年底完成設置「紙錢專用環保金爐」,運轉時間自上午9時至深夜11時30分,考量人力不足,去年編列278萬元委外代操作管理。
市府今年持續採委外代操作,因灰渣清運及管理人力費用增加,市府編列400萬元預算支應,為減輕市庫負擔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增訂收取使用費,如以每名亡者的家屬焚燒60包庫錢計算,預估市庫可增加1400萬元收入。(編輯:林恕暉)1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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