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年貨大街聯合稽查 草莓大福及糖葫蘆標價有缺失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日電)台北年貨大街起跑,台北市法務局消保官今天率隊聯合稽查,其中針對商品價格標示共查核約47家次,查有缺失並命改善共12家攤商,包括「草莓大福」與「糖葫蘆」等產品。
法務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2026台北年貨大街熱鬧開跑,為讓消費者放心採買,台北市商業處組成「聯合小組」於活動期間加強巡檢;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林傳健下午也會同環保局、消防局等單位進行稽查。
其中,消保官針對攤商價格及重量等消費資訊標示進行抽查;消防局針對攤商用火用電及瓦斯桶等設備進行檢查及安全輔導;環保局則針對環境清潔、菸蒂取締等進行稽查。
另外,衛生局、市場處、商業處、警察局及公園處等單位,也於活動前期間針對迪化年貨大街的食品安全、商品標示、違規設攤等相關項目,進行查核及輔導,以提供民眾安全及衛生的年節食品採購場所。
消保官表示,下週進入農曆年前倒數,今天採買人潮踴躍,部分攤商出現排隊人龍,活動第3天已查核約67家次,今天消保官針對商品價格標示共計查核約47家次。
同時,現場查有缺失並命改善共計12家攤商,包括「草莓大福」有販售單顆,卻未標示單顆價格標示,「糖葫蘆」部分口味及品項未出現在價目表上,還有「蛋捲」1盒5入裝未標示組合價格等缺失。
消保官說明,依據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就今日查有缺失的攤商,皆現場依同法第39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
此外,若活動期間內再被查獲缺失,後續將移請主管機關商業處,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衛生局表示,今天食品衛生共檢查73家次、輔導改善16家次;食品標示共查核670件,其中1件標示不合格,1件疑似使用未確認原料,已依行政程序調查中,若調查違規事證屬實,標示不合格,可處4萬至400萬元;使用未確認原料,可處6萬至2億元。
消防局今天共檢查26家、宣導26家(含行政指導攤商使用瓦斯12家);環保局截至下午4時共勸導清潔件數4件、告發清潔2件。(編輯:陳仁華)1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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