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鹽埕區某宮廟遶境燃炮產濃煙 遭警消環開罰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6日電)高雄鹽埕區某宮廟昨天舉行遶境活動燃放鞭炮,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影響交通行車安全,遭警方、消防、環保局等單位依法開罰。環保局提醒,民俗活動應遵守相關法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員警說明,該宮廟依法提出路權申請,警方於事前有與廟方召開協調會,但昨天廟會遶境活動參與隊伍眾多,仍發生私下燃放鞭炮狀況,未來將持續加強約制與勸導。
警方表示,鞭炮產生的濃煙影響五福四路一帶行車視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另有未戴安全帽等各項交通違規部分,共舉發25件,裁罰總金額最高可達1萬6800元。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發布新聞稿指出,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於遶境期間成立爆竹煙火取締小組沿途巡邏,晚上9時許於七賢三路與大仁路口查獲違法使用爆竹煙火情形,立即向主辦單位勸導及宣導。
消防局表示,現場秩序混亂且有藐視公權力等脫序行為,消防局通報警方增派警力維持秩序,經勸導後該廟方人員仍執意施放。
消防局指出,消防人員後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7條,及「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6條,共舉發2件,各開罰3萬至15萬元,並要求該宮廟人員於指定日期參加講習,加強爆竹煙火安全教育。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表示,該遶境活動燃放鞭炮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且於禁止時段使用擴音設備影響安寧,並有炮屑未清除及亂丟煙蒂等行為。
環保局指出,相關行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環保局依法告發,統計裁處空污法9件、廢棄物清理法6件及噪音管制法1件,合計罰鍰3萬2880元。
環保局提醒,民俗活動應遵守相關法規,兼顧傳統與環境品質,應於合法時段以適當方式辦理,並落實清理及減量措施,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編輯:張銘坤)115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