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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依涵殺人案 兩公約適用爭辯

2015/3/23 12:47(3/23 15: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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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高院今天開庭審理謝依涵被控殺人案,謝女律師聲請法律專家說明本案在聯合國兩公約適用,被害人家屬駁斥,台灣並沒有加入聯合國,沒有必要。

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在民國102年2月在八里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並盜領兩人存款。一、二審法院皆依殺人等罪判處謝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年2月將案件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首次開庭。

謝依涵綁著馬尾,身穿條紋上衣出庭,對於法官訊問她上訴理由等問題,她都委請律師答辯。陳進福的姪女及張翠萍的弟弟也出庭。

謝依涵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5項調查證據,包含應找法律專家說明本案在聯合國兩公約適用情形、勘驗陳進福送給謝女的珠寶以及調閱謝女在案發前的通聯紀錄等。

不過,被害人家屬表示,台灣並沒有加入聯合國,不適用兩公約;被害人委任律師主張謝依涵至今沒有對被害人家屬給予任何實質補償及道歉,也沒有談和解,甚至對死去的陳進福汙名化,家屬至今沒有辦法原諒謝女所做所為,且謝女之前測謊沒有過,也沒有教化的可能,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公訴檢察官李嘉明則說,被告律師聲請調查證據當中的調閱通聯紀錄,未說明範圍,且實務上通聯紀錄只能保存6個月,已無從調閱,其他4項聲請,高院二審審理已說明,判決書也有交待,應無必要再調查。

法官李麗珠庭末諭知,5項聲請調查證據,合議庭會審酌再做裁定,3月30日上午再開庭,續行準備程序。1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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