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屏縣長選舉涉不實文宣 張雅屏判刑2016/4/29 20:28(4/29 22:20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9日電)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在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時,因縣長選舉,涉及不實文宣案,屏東地院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判處張雅屏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