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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麥電促協金 雲林主張成立審議委員會

2016/11/4 15:25(11/4 16: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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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4日電)雲林縣政府爭取台塑麥寮電廠促協金,今天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提出成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主張若麥電不撥款,則由台電直接撥款給雲林縣府。

雲林縣政府委任參議曾春美,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遞送調解申請書,希望台塑公司、台電公司及雲林縣政府三方調解履約撥付促協金。

縣府指出,台塑麥寮工業區內麥寮汽電公司於民國88年到今年,與台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契約,台電支付麥電「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促協金),扣除已同意從去年起分4年支付新台幣6億元,提供社福使用,但仍有20多億元未撥付。

雲林縣府對於台電支付麥電促協金,卻未運用在雲林縣民身上,於是由縣府法定代理人李進勇委任參議曾春美,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委員會主席林樹典從曾春美手中接下調解申請書後表示,將通知麥電公司、台電,與雲林縣政府就促協金一事協調。

雲林縣府主張成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訂定使用管理運用辦法;並主張,台電應依據與麥電的契約,督促麥電履約支付促協金,麥電若不支付,台電應停止撥款,改直接撥付雲林縣政府。

台塑麥寮管理部表示,台塑回饋地方到103年已達97.5億元,去年提撥促協金1.5億元;購售電合約中,並未規範促協金的使用方式及範圍,後續促協金撥付有待釐清。10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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