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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金溥聰金狗男寵 男子遭判拘役40天確定

2019/12/27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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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王姓男子涉在網路上留言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是「金狗男寵」,金溥聰提告,檢方起訴,一審判王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經上訴,二審法院認定王男犯行明確,駁回上訴而確定。

二審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檢方指控,王姓男子去年6月涉嫌在一則報導私菸的網路新聞下,以「殺光燒金鬼奴和狗煙奴」帳號留下「煙奴不要怕,快找金溥聰金狗男寵」等文字。

金溥聰得知後提起告訴,並向偵辦檢察官表示,只要王男願意公開道歉並撰寫悔過書,即願意撤告;但王男堅稱寫的都是真的,不願意道歉、寫悔過書。檢方認為,王男言論已貶損金溥聰的名譽及社會人格地位,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

一審法院判王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萬元。王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王男向高院合議庭指出,他是願意道歉的,但金溥聰須先向他及全台不抽菸者道歉,他若有言語攻擊金溥聰也是基於捍衛呼吸自由。

二審合議庭指出,王男確實在網路新聞下留言,公然侮辱金溥聰並毀損金溥聰名譽,犯行明確,上訴所辯不足採信,原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李錫璋)1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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