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保全程序遭駁 勞團表遺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美光工會理事長馮澤源於106年間遭解雇,他於勞動事件法上路首日向法院聲請保全程序遭駁。美光工會與桃市產總今天表示,法院仍採保守態度,恐讓勞工質疑勞動事件法效果有限。
馮澤源於民國106年間遭台灣美光晶圓科技公司解雇,他於今年1月1日「勞動事件法」上路首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保全程序「定暫時狀態處分」。桃園地院於2月12日裁定駁回。
馮澤源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葉瑾瑜等人,上午到司法院前舉行記者會,表示作為勞動事件法上路第一案判決結果,法院採取相對保守的態度,恐讓勞工質疑勞動事件法的效果有限。
他們認為,桃園地院這次的駁回,全然忽視勞工的弱勢地位,恐與勞動事件法的美意有違。(編輯:方沛清)1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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