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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度性侵女病患 中醫診所治療師判5年定讞

2021/4/2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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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高雄市一名婦女因長期暈眩,前往某中醫診所接受洪姓治療師調氣治療,洪男趁機性侵婦女。受害婦女為取得證據,再次接受療程,又被性侵。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洪男5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被害婦女罹有憂鬱症,因長期暈眩求醫無效,民國104年10月間經朋友介紹到高雄市一家中醫診所接受調氣治療,被診所洪姓負責人兼治療師藉機性侵得逞。

被害婦女因認知能力低落,事後發覺遭受性侵害後自我封閉而未告知他人,她的女兒察覺有異,追問之下發現母親被性侵,同年12月報警處理。不過,警方跟被害人表示,沒有證據可能會被告誣告。

為蒐集證據,被害婦女同年12月底再度前往中醫診所,接受洪男「調氣治療」,過程中強忍洪男侵犯,全程用手機錄音,完事後衝出診間,向洪男妻子告狀,並拉扯洪男褲袋,取得沾有洪男精液及被害人DNA的衛生紙。

被害婦女立刻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經過檢驗,確認被害婦女提供的衛生紙、胸罩內側,皆沾有洪男的DNA。高雄地方法院認定洪男犯行,判處有期徒刑5年。高雄高分院仍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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