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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員警騎警車肇事 涉嫌強拔民眾鑰匙遭起訴

2021/10/2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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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6日電)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交通分隊陳姓員警騎乘警車肇事,涉未經同意強拔民眾機車鑰匙。士檢認為,陳姓員警強制拔取鑰匙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依強制、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姓員警今年3月25日下午騎乘警用機車,行經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與大度路3段交叉路口時,疏未注意貿然左偏,與方姓騎士碰撞,導致與方姓騎士同車的吳姓乘客腳踝挫傷。

方姓騎士證稱,雙方將車停靠路邊處理交通事故時,陳姓員警命令他熄火,雙方理論後,陳姓員警因不明原因突然暴怒,拔出機車鑰匙不願歸還,直到其他員警到場才將鑰匙交給其他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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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北市警局交通大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等資料指出,陳姓員警向左變換車道為肇事主因,方姓騎士無肇事因素,就吳姓乘客受傷部分,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陳姓員警。

另方面,檢察官認為,陳姓員警肇事,就事故而言也屬當事人,若仍可基於員警身分處理事故,不免有球員兼裁判之疑慮,更何況當時方姓騎士等人無任何犯罪嫌疑,也無離開現場的舉動,反而主動報警尋求協助,陳姓員警強拔鑰匙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已妨害方姓騎士使用機車的權利,此部分依強制罪嫌起訴。(編輯:李亨山)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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