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張天欽被判撤職 第7度提再審遭駁回

2022/3/17 17:1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前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107年間遭爆料為選戰打手,請辭獲准,並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已改為懲戒法院)判撤職及停止任用2年。張天欽不服提再審、上訴等被駁回6次,日前又提再審,法院判決駁回。

張天欽這次以再審程序中,監察院院長原為張博雅,109年8月1日變更為陳菊,應準用行政訴訟法再準用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其訴訟程序當然停止,需有承受訴訟之聲明後,法院始得裁判等理由聲請再審。

懲戒法院日前認為,張天欽以同一事由提起再審之訴,並非合法,判決駁回。

全案緣於,前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向媒體爆料錄音檔,指張天欽於民國107年8月24日在會議中點名當時參選新北市長的侯友宜「就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並說「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等語,引發各界議論。張天欽事後請辭獲准。

行政院後來發布調查報告表示,張天欽思慮欠周、言語輕率,嚴重損及促轉會公信力,應負最大程度政治責任,行政院已予以免職。監察院108年10月間通過彈劾張天欽,案件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公懲會109年10月間認為,張天欽當時為促轉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未能以身作則,嚴守行政中立,反而以此違失行為,重創促轉會聲譽,讓促轉會能否推動轉型正義遭受嚴重質疑,已損官箴與人民對政府的信賴,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編輯:李亨山)11103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