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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口角縱火燒死丈夫 前空服員更一審仍判15年

2023/11/1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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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6日電)曾任空服員的女子李靜嫻,與丈夫楊男、公婆多次鬧出家暴,她2年前與楊男發生口角,以汽油縱火造成楊男死亡,一、二審皆依殺人罪判她15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天維持原判,可上訴。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曾從事空服員工作的女子李靜嫻,與丈夫楊男曾對彼此有家暴行為而屢有爭執,李靜嫻另對楊男父母有家暴行為,經楊男父母對李靜嫻提出刑事告訴。

李靜嫻因認為楊男對她謊稱已將在警局內關於訴訟的錄影檔案刪除,憤而於民國110年3月11日上午,先至加油站購買汽油攜回住處,將保特瓶內的汽油,朝在臥室內熟睡的楊男身上澆淋,雙方當場爆發爭執,過程中李靜嫻數次點燃打火機,經楊男告知:「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等語。

李靜嫻仍回以:「I DON'T CARE(我不在乎)」,以楊男對她說謊為由要求下跪道歉,對話過程中,李靜嫻持打火機逼近楊男,楊男為求自保,起身趁隙拿取放置在地上的保特瓶,瓶內剩餘汽油因此噴濺潑灑,造成李靜嫻手中打火機引燃火勢,導致楊男全身著火,並受有多處燒燙傷及三度體表面積80%等傷害,楊男經送醫救治後,仍於110年4月25日不治死亡。

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殺人罪嫌將李靜嫻起訴,台中地院一審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皆以殺人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5年,李靜嫻不服而提起上訴。

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李靜嫻坦承對楊男澆淋汽油、以打火機點火等,但她否認殺人、放火等犯行,辯稱只是要嚇唬被害人。

但合議庭認為,李靜嫻可預見刻意購買汽油返家,且澆淋楊男身上並點燃打火機,極可能輕易引燃楊男身上汽油,導致現場起火並危及生命,行為並非過失所致,並審酌李靜嫻至今未能與楊男家屬和解、賠償損害,家屬均認李靜嫻並無悔意。

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宣判,仍依李靜嫻涉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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